(網經社訊)2020年“雙11”已拉開序幕,京東、蘇寧易購、阿里巴巴圍繞中小商戶的爭奪戰已提前打響,此外拼多多、唯品會、抖音、快手、蘑菇街等也悄然啟動。在各大電商平臺緊鑼密鼓備戰年度“雙11”消費大戰之際,10月2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詳見全文:http://www.gfgpay.com/detail--6574014.html),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是自2019年4月30日后第二次征求意見,此次內容經過了大幅修改,關注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網絡交易新業態新模式,聚焦平臺二選一、違法評價、小額零星交易界定等關乎網絡市場交易秩序的焦點問題。
起草說明指出,2020年,結合疫情期間網絡交易業態新動向,聚焦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領域規范管理的現實需要,深入研究其他服務提供者的功能角色、新業態新模式各方參與者責任義務等重點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部分條文,努力探索符合行業發展規律和業態監管規律的監管規則。
同時,針對經營者市場主體登記、平臺責任和義務、各類法定公示義務等問題,在職責權限內盡力細化《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努力提高制度設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針對“小額零星交易”者和“便民勞務活動”者也予以明確。但若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這兩類主體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對于“零星小額交易”,征求意見稿采用了“明確統一的交易次數+地區差異化交易金額”的判定框架,其中年交易次數擬定為52次。在最大程度上賦予更多經營者免于登記的政策便利,將進一步助力復工復產,拉動居民消費,更好激發網絡經濟創新活力。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黃偉律 師表示,征集意見稿對于零星的定義還是相對比較合理的。首先是次數上認定“零星”的年交易次數在52次以內,也就是平均一周一次,在交易額上不超過所在 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從這個角度而言,征集意見稿規定的零星小額交易的交易方式更像是一種替代性就業方案或者兼職方 式,也是鼓勵靈活就業,補充擴充居民收入的政策體現,相對而言在加強市場監管和促進市場活力之間尋找到了一個合理平衡。對于“便民勞務活動“的范圍是與線 下交易習慣比較一致的,基本以線下交易習慣為主,也體現了電商法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
對于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其他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屬于平臺經營者,在《電子商務法》中并未直接規定是否屬于平臺經營者。對此,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其他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應當依法履行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同時,對網絡直播活動的信息展示進行了特別規定,并要求平臺為利用網絡直播開展的網絡交易活動提供直播回看功能。
“無 論是消費者還是直播電商從業人員來說,隨著直播電商的持續火爆,納入更嚴格的監管是可以預見的?!睂Υ?,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 州)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黃偉律師表示,現在征集意見稿對于直播電商提出了更為規范、可操作的要求也會一定程度上加劇整個行業的優勝劣汰,同時我們也 可能會看到隨著監管的加強,直播電商領域的“馬太效應“會越來越強,頭部主播因為更為專業團隊的輔助,能夠更好地適應整個監管環境,而一些實力不強、產品 銷售質量參差不齊的小主播可能會漸漸面臨市場淘汰。